1.羽毛球单打比赛规则
1.1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2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3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1和1.2的规定站位。
1.4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1.5.1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1.5.2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2.羽毛球双打比赛规则
2.1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2.2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
2.3.1自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
2.3.2自发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
2.4.1接发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方得一分,原发球员继续发球。
2.4.2发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双方均不得分。
2.5.1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2.5.2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
2.5.3上述两条相反形式的站位使用于他们的同伴。
2.5.4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按规则2.5.1至2.5.3的规定站位。
2.6发球必须从两个发球区交替发出。
2.7任何一局的首先发球员失去发球权后,由该局首先接发球员发球,然后由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发球,接着由他们的对手之一发球,再由,另一对手发球,如此传递发球权。
2.8运动员不得有发球顺序错误和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同一局比赛中连续二次接发球。
2.9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3.羽毛球发球规则
3.1合法发球
3.1.1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
3.1.2发球员和接发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和接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必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规则3.4)。
3.1.3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
3.1.4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排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
3.1.5发球开始(规则3.2)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
3.1.6发出的球必须向上飞行过网,如果不受拦截,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
3.2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3.3发球员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
3.4一旦发球开始(规则3.2),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即为发球结束。
3.5双打比赛,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4.羽毛球裁判规则
4.1裁判长对竞赛全面负责。
4.2临场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裁判员向裁判长负责;未设裁判长时,向竞赛负责人负责。
4.3发球裁判员负责宣判发球违例(规则3)。
4.4司线员负责宣判界内球或界外球。
4.5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等。
4.6裁判员对申述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4.7裁判员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4.8裁判员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员或发球裁判员。
4.9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
4.10.1在缺少临场裁判人员时,裁判员应就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4.10.2有临场裁判人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重发球”。
4.11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4.12裁判员应记录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4.13裁判员应将所有仅与规则问题有关的申述提交裁判长(这类申述,运动员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结尾,则应在离开场地前提出)。
5.羽毛球新规
每局比赛打到14平(女单10平)先到14分(女单10分)一方可选要加3分(打到17分,女单13分)或不加(打到15分,女单11分),而且只有这一次机会。现行计分制度仍维持不变。男单、男双、女双、混双每局15分中,有一方先达到8分时,由裁判强制休息90秒;女单每局11分中,有一方先达到6分时,裁判措施如上。在第一局和第二局间,最多允许90秒的休息。在第二局和第三局间,最多允许5分钟的休息。根据规则,每局中,双方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暂停3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