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11月3日上午,灞桥区在灞桥街道召开了“法治乡村”指标体系试点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局长马俊良、灞桥街道综网中心主任房向辉、灞桥街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灞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纸君主持。
会议首先由歇驾新村支部书记俞红刚对本村的现状以及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
接着,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陈卫民主任介绍了创建“法治乡村”指标体系的基本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形成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现代乡村治理格局;二是开展基层民主化建设。通过鼓励和支持村民结合本地文化特性,进行自主讨论,让村民自己发声,建立一个自下而上、村民自治、村民广泛参与的实施机制,逐步形成由“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团结一心、共谋共建”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通过激发基层发展活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从而助推基层治理常态长效、整体提质;四是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打造生态宜居,邻里和谐,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的乡村,不仅能提升村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就“法治乡村”建设进行了交流发言。最后,区司法局局长马俊良对创建“法治乡村”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妥善化解基层矛盾。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为群众化解难题。二是要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在乡村法治规范化建设、乡村依法治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着眼基层,服务群众,提升全民学法用法意识。三是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灞桥模式”,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建设“法治灞桥”“法治乡村”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四是要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培养工作与“法治乡村”建设相结合,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乡村治理的坚实力量。
下一步,灞桥区将细化“法治乡村”指标体系,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树立法治信仰,培育法治思维,为建设法治灞桥努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