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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为“幼苗”成长护航——灞桥区司法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2022-09-29 09:35  灞桥区人民政府

幼儿园安全是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法治安全教育,有效提升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和谐、文明、平安的校园环境,9月28日,灞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走进区第九幼儿园,为幼教老师们讲授了一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法治宣讲课,切实让教职员工负起责任,共同关心爱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培训开始前,灞桥区第九幼儿园陈园长为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闫瑾、区检察院干警王羽两位同志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在随后的法治培训会上,王羽警官为全体教职工详细讲解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并对意见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解读,着重介绍了强制报告的意义、责任主体、报告情形、以及未履行报告职责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规定。王警官利用多个真实案例,以案释文,以案明义,对学校和教师的职责义务、具体落实等内容提出了建议。

培训后,陈园长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全体幼教职工需认真学习制度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将工作做扎实,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地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全社会的职责。下一步,灞桥区司法局还将积极协调沟通,在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全社齐抓共管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共同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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