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是活雷锋啊,早就想来感谢你们的,我们做长辈的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也算能给他父母一个交代啊!”叶伯伯激动哽咽地说道。
3月15日,叶伯伯大清早便来到高新区民政局,将一面写有“热心助学,大爱无疆”的锦旗送给民政局工作人员,替孤儿小邹表达其对民政局热心助学的感激之情。
不言放弃的孤儿
据悉,小邹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双亲,西安高新区民政局在了解情况之后,第一时间与兴隆街办联系,并进行信息对接,即确认小邹为我局关爱困境儿童项目的帮扶对象之一,在2016年4月便帮助小邹申请了社会散居孤儿救助。2016年5月,小邹开始享受社会散居孤儿政策,从小学一年级到现在,高新区民政局每月为他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补贴,学校也为小邹减免了学费,从未间断。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小邹得到妥善的救助关爱保护。小邹也不负所望,在学校学习阶段,他乐观坚强、刻苦努力,一直保持着班级前三名的好成绩。
如今,高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依然定期跟踪了解小邹情况,“点对点”关爱引导,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良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接受锦旗后,高新区民政局表示将继续帮助小邹完成学业,同时给予其家人般的帮扶、照料,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关爱保护中“终身受益”。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流程
民政君从社会事务科了解到,社会散居孤儿在最需要亲情呵护的时候失去了父母,他们有的跟随年迈的祖辈一起生活,有的寄养在旁系亲属家中,成长过程中充满了很多变数。因此,社会的关怀、接纳和帮扶,是他们此刻最为需要的支持。
下面,为大家带来高新区社会散居孤儿申请流程,希望给有需要的人带来帮助。
一、保障对象
孤儿:户籍在我市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二、申请资料
1、儿童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街办章);
2、《社会散居孤儿审查登记表》、《孤儿救助抚养协议》;
3、孤儿及其居住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复印件;
5、孤儿出生证明或与生父母父子母子亲生关系证明,孤儿的监护人证明(村委会、社区出具);
6、孤儿近照、孤儿与监护人近照一张;
7、孤儿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写清开户人、开户行。将银行卡与本人身份证正面印在一张A4纸上)。
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下一步,高新区将不断完善困境儿童保护机制,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障队伍,拓展帮扶范围,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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