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力度,持续提升矫正工作质效,不断强化矫正对象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切实提高对网络电信诈骗手段的鉴别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7日,长安区司法局郭杜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帮助矫正对象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并且在提高反诈意识的同时积极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
会上司法所所长高林娜对近期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逐一点评,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珍惜社区矫正机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的严重后果。
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条款,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告知社区矫正对象提高防范诈骗意识,警惕诈骗陷阱,在守好自己“钱袋子”的同时,切莫为了“蝇头小利”,再次触碰法律红线。谨记防范网络诈骗的“三不一要”(1)不轻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轻易加陌生人的微信、QQ好友,不轻易拉陌生人入群,不给犯罪分子布设圈套的机会。(2)不透露: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家庭信息、金融账户信息,如有疑问要向亲友等知情的人核实。(3)不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在汇款转账前要向对方再三核实,不能让不法分子得逞。(4)要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一定要向公安机关立即报案,并提供骗子的账号、联系方式等详细情况。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理解和预防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也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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