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严肃刑罚执行,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8月2日,长安区司法局大兆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集体学习暨公益劳动活动。
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专题学习会上,司法所所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部分法条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监督管理、违反管理规定处罚情形、请销假等法律规定程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重新犯罪和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同时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目的和颁布的重大意义等多方面内容作出了深刻的诠释,鼓舞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树立感恩意识,回报社会和家庭。
会后,大兆司法所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活动,对大兆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全面、细致的大扫除,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不怕脏、不怕累,经过数小时的劳动,使敬老院焕然一新。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大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相关教育矫正活动,提升矫正质量,有效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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