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督促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一步落实臭氧防治主体责任,7月19日,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持续对辖区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在壳牌太白路立交加油站,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大队长李斌与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对油气回收设备运行记录、维护记录、自检记录等台账记录及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要求企业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油气回收装置及在线监测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切实减少加油、储油和卸油过程中的VOCs排放;在落实好各项臭氧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车辆运维服务部现场,执法人员重点对审批手续、喷烤漆房情况、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吸附棉与活性炭更换频次、自行监测开展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针对企业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指导帮助企业从台账记录整理、环保法规宣传、行业标准学习、治理设施工艺等方面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在中共陕西省委第二印刷厂检查时,该单位严格落实臭氧加严管控要求实施错峰生产处于停运状态,检查组现场查看了设备状况及各类台账记录,要求企业紧盯大气污染产废关键环节,以更精准的措施,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气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下一步,生态碑林分局将持续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臭氧污染治理,防控大气污染风险,保障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