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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市场监管局“四举措”规范经营异常管理工作

2022-03-03 17:35  灞桥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灞桥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大力规范经营异常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36户市场主体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责令7户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指导3户市场主体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一、对失信主体进行教育引导

在市场主体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时,工作人员主动宣讲《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市场主体因经营异常而在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办理资质、银行开户、获取贷款、招投标、申请许可和简易注销等方面受到信用约束的典型事例,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二、积极推广电子营业执照

针对部分市场主体因无法找到“工商联络员姓名”、“工商联络员手机号”或“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而无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度报告的问题,工作人员指导市场主体负责人(经营者)先利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然后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年度报告。

三、对补报年报信息进行检查

工作人员对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资产状况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和对外担保信息等重点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对基本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特种设备信息和党建信息进行一般性检查。对于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

四、对企业即时信息进行检查

工作人员对企业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未公示即时信息的,责令其10日内公示,逾期则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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