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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在碑林区设立

2021-11-10 14:51  碑林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对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西安市碑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于11月8日正式发文设立。

据悉,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碑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力,对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碑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区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人社、教育、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加快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聚焦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执法衔接、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引入、科技支撑等社区矫正工作重点难点,推动碑林区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

社区矫正委员会设立后,各成员单位将持续发力,站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高度,认真严格履职,加强沟通协调,打破数据壁垒,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作为社区矫正执法主体,碑林区司法局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充实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功能,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为碑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转自11月10日《西安日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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