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碑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办公室与碑林区教育局联合举办的碑林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仪式在西安市第八中学隆重举行,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民四庭、刑庭、民一庭相关负责人分别受邀担任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第三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尊德中学的法治副校长。
受聘仪式上,刑庭相关负责人代表全院新任命的法治副校长作表态发言,对组织上给予的这份荣誉和信任表示感谢,并表示,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将努力肩负起协助学校法治建设的责任,加强与学校沟通联系,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培养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引导同学们逐渐养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充分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优势,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保障校园安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为所在学校的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等工作的深入推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碑林区法院坚持立足审判,有效发挥“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双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民事、刑事涉未案件,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好侵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抚养费等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案件,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碑林区“青少年犯罪零受害社区”建设。截至目前,碑林区辖区内在校学生和常住人口当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基本绝迹。
今年以来,碑林区法院创新工作形式,多措并举,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开展“法治第一课”、录制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及“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接下来,碑林区法院将持之以恒抓好少年司法保护工作,立足本职,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指示精神,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积极营造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