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我市下发《西安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即日起实施。
《预案》明确,市政府将成立西安市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落实通信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通信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影响范围,《预案》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严重(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市级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单位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应按照规定将监测信息迅速报送上级公司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中,I级预警信息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发布;II级、III级、IV级预警信息由省领导小组确认,省级相关部门负责涉及单位及行业的信息发布,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电信行业内部的信息发布。
按照《陕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要求,通信预警及应急响应I-IV级由国家及陕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发布,当我市发生通信中断事件后,由市领导小组根据中断情况比照III级或IV响应标准先行组织开展通信抢修工作,同时迅速上报省领导小组,待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再按相应响应级别开展处置工作。
通信中断事件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通信中断(IV级)、较严重通信中断(III级)、严重通信中断(II级)和特别严重通信中断(I级)。通信中断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公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事件信息。(记者 闫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