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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脸时代”如何保护我们的“面子”

2021-10-18 08:03  三秦都市报

10月17日,由省总工会等主办的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个人信息保护日活动在西安举行。通过推出“网安课堂”等形式,让网络安全宣传覆盖全省广大职工。

出入地铁刷脸,手机刷脸解锁,APP刷脸登录,购物刷脸支付……不知不觉间,人脸识别技术已经渗透到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脸识别,通常也称人像识别、面部识别,是基于人的面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技术,其关键是通过局部“细节”信息判断出“整体”人脸的身份特征。可以预见,未来人脸识别技术将会应用到更多领域。

不久前,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机构成立的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发布了一份《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有九成以上受访者都使用过人脸识别,具体用途当中“刷脸支付”最为普及。不过,有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还有三成受访者表示,已经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到隐私或财产损失。

记者在曲江某小区门口随机采访了7位业主,其中有5位都表示自己没有开通刷脸识别功能。“有门禁卡,为什么还要人脸识别?”“面部信息除了提供给国家机关,给谁我都觉得不放心”“物业公司掌握了我们的面部信息之后,如何保存和处置?”对于用刷脸代替门禁卡,业主们更多表现出的是担忧。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南二环的一家电脑城。一位店家表示目前很多考勤机有人脸识别功能,价位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这个采用红外人脸识别技术,可以秒速识别,换镜框、戴帽子、换发型甚至换个妆容都能识别出来,不过需要提前将面部信息录入。”这样的一台考勤机售价为350元。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刷脸”技术泛用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其中提出,通过建立信息泄露追查机制和网络平台人责任制,以“谁收集、谁保护;谁泄露、谁担责”为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对公民人脸数据等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和管理。对“刷脸”技术应用较多、个人信息易于泄露的重点行业与领域,通过制定行业标准或公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对过度搜集公民个人信息,遇到用户拒绝隐私授权,就会开启“拒绝”功能的APP运营方,也必须依法进行纠偏矫正。

7月28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裁判视角确认强制“刷脸”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行为人需承担民事侵权或违约后果。(记者 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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