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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经营者用多种方式 奖励节约用餐的消费者

2021-08-27 08:02  西安晚报

8月26日,《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拟设每年8月第一个星期为反餐饮浪费宣传周,通过法律手段来遏制餐饮浪费行为,推动市民形成文明健康、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条例草案》明确,反餐饮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对市、区县政府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府责任,商务主管、市场监督管理、教育行政、卫生健康行政、文化旅游等部门的部门责任进行了细化。《条例草案》规定,居委会、村委会应当推进移风易俗,倡导传统节庆、婚丧嫁娶、升学乔迁、家庭聚会从简用餐,抵制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是推动反餐饮浪费工作的重要一环,《条例草案》对他们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强制消费或者变相强制消费。

同时明确履行反餐饮浪费义务,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将防止餐饮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半份餐、小份餐、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选择;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配备公勺公筷;提示消费者餐后打包剩余饭菜,提供打包服务等。

《条例草案》还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返现、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奖励节约用餐的消费者;明示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向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条例草案》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按需下单、适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主辅配料、口味和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条例草案》还鼓励单位食堂采取系列反餐饮浪费措施。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实践、劳动体验等专题教育活动。

另外,针对临期食材,《条例草案》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堂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材捐赠给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慈善机构、救助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捐赠临近保质期食材,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合法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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