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高处作业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包括技术措施指定情况、应急方案制定情况、培训教育交底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设施检查验收情况等。
高处作业防护方面包括安全防护用品情况、临边作业防护情况、洞口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防护情况、脚手架的搭拆情况、操作平台防护情况、交叉作业防护情况等。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坠落、防倾覆等措施;钢管、扣件和模板等材料和工具应堆放可靠,不得放置在脚手架架体上和楼层临边处,也不得随意向下抛掷。
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持续到年底,按照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两个阶段进行。市住建局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各级监督机构结合网格化监管要求,持续不间断开展“防高坠”、防机械伤害等专项整治,实现滚动式压茬推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检查项目全覆盖或多次覆盖,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市住建局46号文和施工安全“八项措施”要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顶格追责,下狠心、下硬茬,做到立查立改、应停尽停、顶格查处;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曝光,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切实从根本上、源头处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记者 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