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区食药安委办组织多部门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2023-10-31 15:09  鄠邑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规范鄠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医院、养老院、机关、建筑工地、企业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安排,近日,鄠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教科局、卫健局、民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即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以压实责任、协同发力为工作原则,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联合惩戒,协调联动,同向发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范围为全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师生用餐食堂、医疗机构单位食堂、养老机构单位食堂、机关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企业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分别由区教科局、卫健局、民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集中供餐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做好各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集中用餐单位未经许可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厨房环境不卫生、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推动集中用餐单位及其承包经营企业管理明显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逐步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下一步,区食药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宣教培训活动,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广泛调动消费者、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同时,区食药安委办将适时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相关情况纳入对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集中用餐单位就餐者饮食安全。

点击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

栏目热点

全站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