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实施三大行动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十项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鄠邑区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落实。9月5日,鄠邑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司法局局长刘惠利带领法治督察组赴区交警大队开展专项整治实地督察。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张鹤、法治中队长刘红毅、督保中队长赵涛、事故中队长金兴武等人参加。
法治督察组围绕工作安排部署、问题线索收集、走访企业群众、台账收集整理等方面,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近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同时查阅了专项整治台账资料,随机抽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刘惠利局长对于交警大队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实地督察阶段,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也将不定期进行实地督察,鄠邑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小组要严格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实施三大行动深入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十项措施》任务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相关领域问题有效解决,推动相关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实现常治长效。
下一步,鄠邑区将持续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督促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切实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