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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2023-03-23 15:27  阎良区人民政府

阎良区职业介绍所参保缴费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3〕18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切身利益,促进就业再就业,现将阎良区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

1.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申请补贴之前在我市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2.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享受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3.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四、申请流程

1.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

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

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

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五、所需资料

(一)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二)创业失败人员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

六、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

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

周岁);

(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

职务;

(七)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等;

(八)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

(九)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十)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发放,请首次申请补贴人员务必在8月21日前到所在社区、村按程序领表、提交资料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确保补贴能及时申请。

(二)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的则不能再次享受补贴。

(三)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1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1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2年度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四)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2022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

(六)本次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请提前领取并激活金融功能。

望大家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咨询电话:86861768、86868910

西安市阎良区职业介绍所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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