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长安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廉情通报制度,督促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廉情通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遵守党章党规、履职用权、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信访举报及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廉洁自律等方面,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各街道、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点对点向区委、区政府“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通报,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区纪委监委每年1月底前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集中通报一次上一年度其分管(包抓)街道、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通报。
为确保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建立了廉情回告机制,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在收到廉情通报后,督促相关街道、部门和单位按照通报意见及时整改,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告区纪委监委,同时通过“室组”联动监督,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进检查,确保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
坚持监督关口前移、防范预警在先,发现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存在突出问题或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区纪委书记对其谈话提醒,并向其发出履行主体责任《提示函》,通过常提醒、敲警钟,督促扛牢责任,切实做到守责担责、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廉情通报是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内在要求,是做实做细同级监督、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将常态化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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