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是加强碑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碑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派出监督评价工作组对监督评价对象的5个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对在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购活动记录不规范、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不及时等问题,我局已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了《监督评价报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时限内上报了整改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采取随机检查的工作机制。由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监督评价对象和项目,各区县分别开展专项监督评价。检查内容涵盖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同时,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业绩等因素,按照成长性、综合性两类分别进行评价。通过本次监督评价,将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各项政策的规范执行,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