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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召开2022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推进会

2022-10-17 11:11  周至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持续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10月14日,周至县人民政府召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副县长周训良出席会议,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庚伦主持会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黄立传在推进会上通报了周至县2021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周至县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0.68,综合评价结果分级为基本稳定;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组长赵国兴解读了“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任务分解。

周训良强调: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要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好局面,扎实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切实加强评价组织工作,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监测方案加强质量控制,做好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及时、准确、全面报送年度自查材料及季度监测结果;三是强化措施落实,形成协调联动的强大合力,各部门领导要具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细化任务分工,由专人负责,扎实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好2022年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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