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王某某等八名农民工因被拖欠薪资来到未央湖司法所寻求帮助。
经了解,从今年2月开始,八名农民工在未央湖街道某工地从事绿化工作,现已完工,但八人总计16余万元的薪资一直未发放。他们曾多次联系承包该工程的负责人赵某某,但赵某某以上级施工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多次推脱。近期几人在西安找不到工作,基本生活难以保障,连回老家的路费也成问题,希望通过调解帮他们解决薪资问题。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到承包此工程的负责人赵某某,赵某某称自己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目前正在积极向相关单位索要工程款,只要工程款到账会第一时间将王某某等八人的工资结清,经过工作人员多次与赵某某联系沟通,告知其如果不积极履行,本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随后赵某某表示愿意积极和八人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7月13日,双方来到未央湖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加班时间产生分歧,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耐心调解沟通,五个小时后,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赵某某先支付王某某等八人一部分工资作为回老家的路费与生活费,剩余的工资将会在今年底一次性结清。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赵某某当场向王某某等八人每人支付两千元,并一一签署调解协议,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通信员:辛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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