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产权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到实处,7月11日下午,区财政局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出租房屋房租减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区财政局副局长高永平带队,实地走访区秦保局、区水务局、区供销联社、区人民剧院、区投资工信局、区人社局和区房地产管理所出租国有房屋,逐一向承租户了解是否已享受国有房产房租减免政策。
通过检查,承租区秦保局、区水务局、区供销联社、区房地产管理所房产的租户反映均已享受减免政策。只有个别单位房产实际承租户表示目前未享受房租减免政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实际承租户为转租户,并不知晓房租减免政策。
针对以上承租户符合条件但未享受房租减免政策情况,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要求立即与承租方沟通协商减免事宜,将政策落到实处。对转租国有房屋的,要求必须将租金减免落实到最终承租人,确保“应免尽免、应减尽减”。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跟踪督导,全面检查,确保鄠邑区房租减免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