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利用一天时间深入相关敬老院、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开展《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莹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书香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黄良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子午曹村农村幸福院、王莽区域敬老院、韦曲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西安工会老年护理院、熙和颐家日间照料中心。主要检查内容为《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在全区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情况,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情况,机构养老服务等九个方面内容。
座谈会上,区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汇报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落实好《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进行了交流发言。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养老观念。要加强《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养老知识的宣传力度,帮助老年人和子女转变养老观念,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养老方式。二是要加大支持力度,增强供养能力。要扩大现有公办敬老院规模,提升供养能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加强监管,督促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供养能力。三是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要制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要提高一线护理员的工资待遇,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认同感;要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大力培养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多种措施,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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