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莲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于近期联合公安莲湖分局旅游大队、莲湖区消防大队、北院门派出所一行10余人,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北院门144号(高家大院)进行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检查组对高家大院消防安全、防汛、用火用电安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保持高度预警状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二是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熟练掌握器械设备;三是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早发现、早解决;五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有问题及时报告。
莲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履职,进一步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无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