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鄠邑分局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全面完成辖区六溴环十二烷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扎实安排部署。我局收到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后,立即组织负责科室召开专题工作会,扎实安排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
二是开展联合检查。鄠邑分局联合区投资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辖区六溴环十二烷生产使用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市局下发清单中14户企业的原材料的监测报告,原料及成品的库存情况及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通过全面检查,辖区清单中14户企业,关闭3户,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的企业2户,不含的9户。
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我局通过现场检查督办、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持续加大含有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企业的督办力度,确保在2021年12月26日前全面停止六溴环十二烷原料的使用,经过不断检查督办,鄠邑区目前使用含有六溴环十二烷原料的企业已全部更换为不含六溴环十二烷原料,坚持杜绝辖区六溴环十二烷污染物污染环境,切实提升辖区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