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建超主持召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邹晓刚,区政府副区长张跃进,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刘运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王靛及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办、区监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高陵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西安市高陵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至3月22日在高陵招待所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高陵区选举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兴利等7名同志辞去区选举委员会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事项。决定,任命邹晓刚同志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任命刘运平同志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任命王靛同志为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新任命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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