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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2022-03-04 15:25  阎良区人民政府

阎良区职业介绍所参保缴费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切身利益,促进就业再就业,现将阎良区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

1.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申请补贴之前在我市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及通过2021年度年审的人员)

2.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

二、社保补贴标准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2.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以享受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3.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方可申请补贴;对于享受期满人员,在期满后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方可申请)

四、申请流程

1.电脑网页版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

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

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

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五、申报资料

1.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身份证影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身份证影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毕业证影印件。

3. 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六、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

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已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就业或由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

周岁);

(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

职务;

(七)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等;

(八)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

(九)提供虚假信息资料;

(十)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发放,请各申请补贴人员务必在8月20前到所在社区、村按程序领表、提交资料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年审,确保补贴能及时申请。

(二)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的则不能再次享受补贴。

(三)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0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0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1年度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四)申请人提供虛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2021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

(六)本次补贴通过社保卡发放,请提前领取并激活金融功能。

望大家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咨询电话:86205127、86868910

西安市阎良区职业介绍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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