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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查

2022-01-30 09:35  长安区人民政府

春节临近,公安长安分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节前社会治安管控重点,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销禁售、禁燃禁放宣传查处和整治工作。1月26日至28日,分局连续查处多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平安、和谐、文明、生态的过节环境。

1月26日17时许,子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子午街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及排查工作时,发现街道某超市仓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清点发现,该超市仓库储存有共计5类81箱烟花爆竹。目前,民警已对超市经营者王某违法行依法做出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全部查扣收缴。

1月28日上午,子午派出所民警在黄良街办石佛寺村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村居民王某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约5把。民警现场对上述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1月28日下午,接群众举报,子午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在长安区黄良街道东湖村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在该村村民全某家中发现不同类型的烟花爆竹共计5箱71件。经民警调查,全某通过网上售卖方式对家中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销售。目前,子午派出所对全某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全部查扣收缴。

1月28日,分局治安大队联合长安区环境办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检查工作。在子午街办黄良村检查时,发现该村内某超市非法储存、销售部分类型烟花爆竹。民警现场立即对所有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经民警批评教育,该商店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错误,并保证坚决不再从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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