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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督导检查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开展情况

2021-12-02 11:22  鄠邑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冬季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神要求,为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生态西安”建设、持续改善鄠邑区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区应急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鄠邑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工作。

2021年12月1日,区应急管理局刘文平局长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联席会议,公安鄠邑分局、区供销联社等单位参会。

刘局长指出:1.近期鄠邑区烟花爆竹燃放现象时有发生,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形势不容乐观。2.按照《西安市鄠邑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强调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各负其责、提前行动、形成合力,加大春节前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执法力度。3.通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强调具体的奖惩措施,为后续督查检查明确政策依据。4.部署工作,本次督导检查分为3个小组,分别对鄠邑区南部、中部、北部11个街道办事处和景区管理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工作。

督导组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鄠邑分局、区供销联社组成。本次督导检查覆盖了全区11个街道办事处和景区管理局,共出动20余人次,出具督导检查表30余份,下发各类宣传彩页2000余份;督导检查大型饭店酒店9家,乡村商店、超市、婚庆店等20余处;本次检查未发现销售烟花爆竹现象。

督导组要求:1.各街道办事处和景区管理局及时组织村、社区书记和辖区内重点酒店、商超经营者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会议,讲解相关政策;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走村入户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工作。2.各街道办事处和景区管理局积极引导群众在婚丧嫁娶、建房、子女升学等场合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同时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3.要求酒店、商超、婚庆店、农家乐等经营者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做好相关政策宣讲、解释工作,为鄠邑区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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