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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秦保局组织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2021-09-07 10:35  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上午,鄠邑区秦岭保护局接公安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来电,在长虹十字西北灯具店发现一只受伤疑似鹰的猛禽,请求救助。

区秦保局立即指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救助工作,在现场经工作人员初步查看判断确定,该疑似鹰的猛禽为红隼,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左羽部受伤不能飞翔,急需治疗。

随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饲养抢救研究中心,将红隼送到抢救研究中心进行救治。经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检查确认这只动物是成体红隼,需进一步的留置治疗,待治愈后予以放飞大自然。

今年区秦保局共救助野生动物26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3只)。下一步,区秦保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强化重点区域巡逻防控,加大对野生动物(鸟类)迁徙繁衍地、活动区域的巡护检查力度,保护好鄠邑区的野生动物资源。

野生动物知识拓展:红隼,是隼形目隼科隼属的鸟类。别名茶隼、红鹰、黄鹰、红鹞子,小型猛禽,眼睛的下面有一条垂直向下的黑色口角髭纹。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能捕捉地面上活动的啮齿类、小型鸟类及昆虫。红隼的价值和保护现状同猎隼差不多。红隼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比利时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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