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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执法检查

2021-08-26 16:24  鄠邑区人民政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近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单位执法检查。主要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西安蓝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二级处理工艺。污水经一级处理后进入二级处理(生物处理)单元,进一步通过物化方法去除水中胶状物质、溶解性有机物以及植物性营养物,同时达到去除水中氮、磷的目的。终沉池出水经纤维转盘过滤去除水中悬浮物后通过紫外消毒池及二沉池辅助加次氯酸钠消毒可将外排水中的病原菌消灭后经厂区管网后排入涝河。2021年1-7月累计产生污泥1605.7吨,其中1095吨污泥拉至鄠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暂时压缩脱水。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处理量为4万m3/日,污水处理工艺:预处理+生化池(A/O工艺)+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强化系统脱氮除磷效果,处理后的尾水排至黄柏河。2021年1-7月累计产生污泥1883吨,其中63吨由鄠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剩余污泥暂存污泥储存间堆放。西安蓝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污泥,在鄠邑区蒋村街办黄家堡村、北元村租用农田从事蚯蚓养殖,该公司因环评手续问题已于2021年3月5日停止污泥拉运。同时我局组织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土壤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土壤达标。

下一步,鄠邑分局将继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置单位的检查力度,确保一污、二污产生的污泥脱水安全暂存,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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