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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工作跃居全省前十

2021-07-20 16:23  鄠邑区人民政府

鄠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各项医改政策积极落实,在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着力解决鄠邑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使用逐年得到提高,有效降低了药品费用占比,2020年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药物制度工作中跃居全省前十。

近年来,鄠邑区不断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确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进一步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针对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鄠邑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持续深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实现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价销售,配送覆盖率及网采率均达到100%。注重加强短缺药品、重点药品使用情况监测预警,每月对各医疗机构使用的前三位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对使用量较大的重点监控药品及时进行干预。坚持每季度组织药品专家对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药品“三统一”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促进合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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