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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灞桥区公证处推出八条便民措施

2021-05-07 11:36  灞桥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灞桥区公证处以提高公证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公证服务环境,制定了《灞桥区公证处八条便民措施》。

一、“绿色通道”服务。开启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紧急的公证事项加急服务、优先办理,承诺1-3个工作日出证。

二、“一次性告知”服务。首次接待时,公证人员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证明材料及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和方式,避免群众多跑路。公证咨询记录单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确保公证人员告知当事人的相关内容有据可查。

三、“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公证人员提前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所需材料,提供上门服务。

四、“基层走访”服务。当事人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因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档案证据的,指派专人到当事人住所地、单位等有关地方下基层走访了解情况。

五、“公证费用减免”服务。为贫困户、低保人员、弱势群体等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用。

六、“邮寄”服务。对平时工作忙没有时间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当事人,提供邮寄服务,方便当事人取证。

七、“容缺受理”服务。公证人员对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主要证明材料齐全的,仅缺少次要证明材料的,可以先行予以容缺受理,当事人可以在领取公证书时补充其它次要证明材料,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八、“公证进企业、进社区”服务。组织公证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定期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实现公证互动“零距离”,及时掌握企业、群众的公证需求和业务发展新动态。

灞桥区公证处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实做细,将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公证处全体人员将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专业的工作态度、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竭诚为广大群众做好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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