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贺军平解读陕西近期制定出台的《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信息对接、优化行政审批、强化服务保障等17条具体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两个通道、一个环境、三大支持、三项保障”等方面。
通过发布各行业支持返乡创业政策,建立外出人员联络机制,打造镇村招引通道,同时发挥驻外机构、商协会等社会资源,针对陕籍在外创业人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招商引资活动,打造县级招引通道。
在人才培训方面,陕西根据实际需求,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对参加返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在创业项目孵化方面,建设县域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开展示范平台创建,支持引导各类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及园区,针对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的经营场地,开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贷款,跟踪指导等创业服务;在商贸流通方面,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科学布局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一批面向城市消费的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在行政管理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同时,陕西对返乡创业群体提供资金、金融、税费减免三大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奖补,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或企业提供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不等的贴息担保贷款,在税费减免上,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市场主体办税时间,有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在用地保障上,旧宅基地腾退节余指标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指标,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返乡创业生产经营;在科技保障上,推进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乡镇全覆盖,选派千名“三区”科技人员,对口帮扶县域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科技特派团对接帮扶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将15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同时纳入支持范围;在公共服务保障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