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四部门印发《陕西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推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首批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100%,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整体达到30%。到2030年,全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分步实施、有序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首批聚焦能效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重点行业领域,共5大行业25个重点领域。鼓励企业实施改造升级。推动国有企业、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改造过程中,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生产基地。严格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明确,加强政策支持。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用好省级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政策。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约谈、整改等工作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失信联合惩戒。(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