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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明确建立容错机制

2021-04-27 20:01  群众新闻网

群众新闻网讯(记者 王皓)4月27日,记者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9章74条,从管理体制、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与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

营造宽容失败的环境

第六条明确建立容错机制,“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出现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本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或者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促进优势产业发展

《条例》修订过程中,注重将制度创新与陕西地方特色优势相结合,推动产业发展。如第四十三条明确“发挥杨凌示范片区农业科技优势,推动涉外农业技术、品种等的转移、转化。支持建设农业特色综合保税区、农业特色口岸、国际化综合性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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